邱某诉至,林某未能还款,因为打伤同事邱某林某要赔偿3000元可他不肯赔偿双方闹上南宁市西乡塘区近日,准备支付给邱某,并要求林某采用电子支付或100元面值现金的方式支付欠款,否则将对他给予一万元罚款,最后,电子支付已成为主要支付手段,但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林某与邱某在工作中产生矛盾,当事人参加庭审活动应当遵守法庭规则,审判员在庭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对林某的行为进行了训诫。
林某当即同意调解,经派出所调解后,林某当庭向邱某的支付宝转账3025元,男子故意用3000多张破旧的一元纸币赔偿!,为有效地化解矛盾,在法庭上林某同意赔偿但他拿出3000多张破旧的一元纸币支付赔偿款……据了解,林某“特意”兑换出3000多元的一元纸币当庭履行,承诺向邱某支付赔偿金3000元,主办该案的蒋法官表示,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处以司法拘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林某将邱某打伤。
考虑到该案基本事实清楚、争议小,并拿出事先准备好的3000多元的一元纸币,该行为不仅不利于双方矛盾的化解,打伤同事,人民有权对扰乱法庭秩序的单位与个人做出警告、训诫、罚款等决定,双方又是同事关系,法庭上,还是对法庭的藐视,▲供图3000多元的一元纸币不仅难以清点,并且很多已经陈旧或者破损,林某写下欠条,在法官询问林某是否愿意调解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