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税是指对取用地表、地下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环境保护税。它是在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下所制定的一项特别税种。水资源税是我国考虑到保障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水资源,保持生态系统持续稳定,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和环境友好型经济所采取的一项治理手段。
水资源税主要针对水资源超取的行为,征收标准根据采取的方式和取水量不同而有所差异。税额一般为每立方米0.2元至1.5元之间,超出定额部分的水资源将按税额加征税款,水资源缺乏或少用的情况下,享受税款减免或豁免。
水资源税的作用
水资源税的征收旨在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以达到基本公平、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这项税种的征收,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经济的建设上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可以通过水资源税的方式,惩罚侵占水资源的行为,从而有效地保护和管理水资源,规范市场行为。
水资源税的征收可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通过提高经济主体对取水成本的认识,促进经济主体在使用水资源时的节约和合理利用。这不仅有助于水资源的合理配置,还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水资源税的征收能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新的环保资金来源,在保障社会需要的同时,更好地把握环保需求,转变发展方式,完善产业结构,变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同时也有助于推进绿色学说的实行和发扬,增进全民的环保意识,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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