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在管辖范围内切实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广大干部职工生产生活不受高温酷暑的影响。通知要求,在采取有效措施降温的同时,各单位应购置散装水、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并做好管理。为了规范各单位购置防暑降温用品的行为,通知还明确了北京防暑降温费标准。以下是具体标准和说明:
1、散装水。各类单位应根据职工人数购置散装饮用水。散装水的购置标准为:每人每天须购置500毫升至1000毫升散装水。
2、饮料。各类单位应根据职工人数购置防暑降温饮料。饮料的购置标准为:每人每天须购置500毫升至1000毫升饮料。
3、防暑降温用品购买定价标准。各行政区价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气温、当地市场价格以及维护企业和职工基本利益等因素,设定本辖区防暑降温用品购买定价标准。
北京防暑降温费标准的出台为夏季职工防暑降温提供了一定的经济补贴。各单位应该抓紧制定防暑降温电费补助方案,并落实到岗位工作当中。同时,广大市民也应该在生活中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及时喝水、降温隔暑。